不论是对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检测,还是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团体对外环境噪声的排放的检测,都适用于标准GB 12348-2008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的排放标准》。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八十六条规定:“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,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”第七十五条规定:“违反本法规定,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,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、关闭。”我们曾服务过多个国内外机构,对于工业企业噪声类的环境评价、检测、治理都有着不俗的实战经验。
上图所示为我们参与的项目,包括了各类工业企业、医院、实验室等厂界噪声监测。